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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生的意义

这个问题毫无新意,也没有标准的答案,但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去回答,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去思考属于自己的答案。越是弄清这些问题,我们越接近成为一个“明白人”。

此类问题的答案,在我们每个人来看,也是不同阶段答案不同。所以,我要说的是“今天”的“我”的答案:人生的意义是“追求幸福,承担责任”。

 

生而为人,是要追求幸福的——让自己的身体和精神更愉悦,幸福是纯粹自我的体验。追求幸福的过程——就是由内而外的、主动寻求生命意义的过程。

我们要形成自己的“三观”。人要有自己的、清晰的“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”,才能形成为人处世的原则,才能是一个具有“确定性”的人——你不再是今天这样、明天那样、后天又什么也不一样。有了这个原则,我们在树立具体的目标时,就有了自己的范围、底线和标准,就能快速的做出选择。也就是说,人的“三观”定义了我们自身对幸福的“基本标准”。譬如你的价值观包含“孝道是天经地义的”,那么,打骂父母肯定不会让你感到幸福。

我们要据此树立具体的目标。每个人都有自己的“觉醒期”,或早、或晚。很多混沌、迷茫的人生,突然有一天觉得——好像我应该怎样生活下去——可能是找到了或者定义了自己的“需求”。我们会为这个需求制定一个目标和计划,可能是短期的、阶段性的,但目标和计划会把需求转换成具体的步骤、物化的成果、详细的行动等等。只有明确的目标,我们才能感知到幸福。

我们要入世积极。“出世”的人获得的幸福体验——我无法体会,我所理解的幸福要从“入世”、从现实着手。追求幸福是一个过程,需求永远不会被满足——只在某一个点上可能会。但长远来看,人是被欲望牵着在走,从“入世”的观点来看,这没有什么不对。幸福可能没有“大幸福”“小幸福”,也没有“越来越幸福”,但幸福可能有与生命同步的“一直幸福”或者“一直在追求幸福”。

 

人的意义还在于他承担多大的责任,责任与角色相对应。人不可能“生无来处”,也不能离开社会单独生存。承担责任,意味着生命被赋予质量,质量就是意义——是由外而内、天生或被动要求的意义。

人与生俱来的责任,即家庭的责任。包括对配偶的责任,对父母、儿女的责任。家庭责任没有“大”“小”之分,国王的儿子和平民的儿子,一样都承担了儿子的责任。年老的父母需要儿女的关怀,就像小时候我们需要父母的关怀一样。所以,需求(追求幸福)是一种意义,被需求(承担责任)也是一种意义。

社会责任的重要表现就是“角色”。你所扮演的角色,代表承担了多大的责任。承担的责任越大,你的生命质量就越大,你对外部世界的意义就越重大。我们往往说,“责权利”对等,所以往往责任越大的人所获得的幸福也更大。

我们每个人,要不断的思考,不断的总结,做个“明白人”——明白自己的人,这是对自己的责任。我们有责任让自己更强壮,更智慧,这也是增加我们生命本身的质量。个体质量越大,才可能承担更大的责任——获得更大的意义。

 

无欲无求的人是没有意义的——你没有“需求”,也不能“被需求”,你的意义何在?总的来讲,人的意义来自于主动性质的追求幸福和被动性质的承担责任。人的意义有大小,越是敢于追求幸福、越是敢于承担责任的人,往往能获得更大的意义。

我演雕 发表于 2017/7/21 12:00:23 阅读全文 | 回复(0) | 引用通告 | 编辑 | 收藏该日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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