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我演雕]的博客:
http://hj5203344.mypm.net
是公司成功,是项目成功,还是项目管理者成功? 

这是一个真实的案例,来自于我的朋友所在公司的一个项目,现在正在发生的一件事。

公司有一个四千多万的项目,由朋友所在的B公司和符合资质的A公司组成联合体中标,A公司是牵头人并同甲方签合同。标前协议约定由B公司全额出资,向A公司介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支付费用。

中标后,项目部的组成遇到了问题。A公司的管理团队坚持以他们为主导,并制定了符合A公司及管理团队需求(公司业绩,管理团队业绩等)的目标,其个别目标甚至高于合同目标。B公司派驻的成员事先得到公司领导的指示是,尊重A团队,但以我为主。这时候问题就出现了。

A团队认为,合同是A公司签的,虽然钱由B公司出,但是所有风险得要A公司承担。他们既要控制风险对公司负责,又要实现合同目标对甲方负责,还要超过合同目标,比如取得行业评奖、采用先进工法等等为A团队在公司“出头”积累业绩。所以,A团队直接就提出项目在某些方面必须“不计成本”。

B团队认为,既然由B团队出资,理所当然应由B团队主导项目,因为团队要为项目的整体目标、主要是利润和现金流目标负责,其它目标只要符合合同就行了。但是领导又让他们尊重A团队,那么很多问题上就不能直接顶撞,根本不可能去主导项目的推进,只能听A团队的安排,然后直接“干活”、“买单”。

项目部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建立的,项目刚启动,遇到了一件事情。甲方领导检查现场,指示必须马上修建一条通往加工场的临时道路。A团队立马回来传达,要求B团队立即施工。B团队认为现在不符合修建临时道路的条件,加工场后续规划方案没跟上,可能会导致道路重做增加成本。B团队提出和甲方协调道路的修建时间。A团队认为这是不听甲方的安排,是不配合甲方,让甲方领导难堪,以后工作不好做。现场具体负责该道路的B团队成员左右为难,不知道该怎么办,项目无法推进。

这里面存在的问题,我的思考是,是两个团队总体目标不一致、或者说从根本上不一致造成的结果。A团队的目标,第一是对公司负责(合同风险控制),第二对项目管理团队负责,第三对项目合同目标负责。B团队的目标,第一对项目利润和现金流负责(其实就是对B公司的生存负责),第二对项目合同目标负责。不难理解,A团队在项目中是不出一分钱的,反而要从项目造价中提取管理费用,他们不可能过多考虑项目的成本。而B团队要出全部的钱,但是只知道出钱去实现合同目标和A团队的要求,恐怕项目没完B公司先死掉了,所以他们要关注项目利润和现金流。虽然AB两个团队都知道必须实现合同目标才可能实现各自的目标,但其首要目标、根本目标是不一致的。

那么,谁应该成为项目的主导呢?

项目运营的过程,是投(融)入资金、使用资金、收回资金的过程,这是所有项目运营的本质,无论是做机械加工,还是IT技术,或者是基础设施建设。所以项目成立、生存、发展和破产以及一切事务,其本质都是资金运行的结果。从这一点上讲,投入资金并对资金负责的人(团队),必须拥有最终决定权,也就是有项目的主导权,就像投入资金的股东,可以委托经理人管理,但拥有重要事项的最终决策权。所以我认为B团队不应该为了表面上(与A团队)的“和谐”而放弃实质的决策权,必须摆在桌面上和A公司谈好合作条件及分配权限。“表面上尊重,实质上主导”是行不通的坏办法。所以,项目部的组建方案及其原则存在重大错误,必须予以纠正,这是根本的问题。

显然,项目是公司赢利的载体,它不是公司的目的,放弃公司赢利的目的追求项目的成功、甚至是项目管理者个人的成功,是不符合经济规律的。我的建议是:AB团队共同组建项目部,必须实行“管、控分离”的机制。即B团队全面主导管理项目,A团队一部分成员参与项目完全服从B团队管理,一部分成员专门对项目进行风险控制。不知妥否?

我演雕 发表于 2016/7/9 16:12:35 阅读全文 | 回复(0) | 引用通告 | 编辑 | 收藏该日志

发表评论:

    昵称:
    密码:
    主页:
    标题:
公 告
登 陆
日志日历
搜 索
日 志
评 论
链 接
统 计